学徒完成指定课程声明
为鼓励学徒持续进修及完成所指派的理论课程,现颁发「学徒完成指定课程声明」予完成指定课程的毕业学徒。
详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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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:
持有红印或银印学徒毕业证书的注册学徒,及后亦修毕由学徒事务署指定的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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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程序:
请连同下列资料发送电子邮件至oda@vtc.edu.hk:
- 中、英文姓名、学徒注册号码及日间联络电话号码;
- 学徒毕业证书副本;及
- 职业训练局颁授的课程毕业证书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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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- 「学徒完成指定课程声明」旨在证明文件持有人在完成学徒训练后,完成由学徒事务署指定的课程。
- 「学徒完成指定课程声明」不是学徒毕业证书,并必须与后者一并使用。
费用全免。如有任何查询,请致电2756 412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