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徒完成指定課程聲明
為鼓勵學徒持續進修及完成所指派的理論課程,現頒發「學徒完成指定課程聲明」予完成指定課程的畢業學徒。
詳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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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
持有紅印或銀印學徒畢業證書的註冊學徒,及後亦修畢由學徒事務署指定的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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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程序:
請連同下列資料發送電子郵件至oda@vtc.edu.hk:
- 中、英文姓名、學徒註冊號碼及日間聯絡電話號碼;
- 學徒畢業證書副本;及
- 職業訓練局頒授的課程畢業證書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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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- 「學徒完成指定課程聲明」旨在證明文件持有人在完成學徒訓練後,完成由學徒事務署指定的課程。
- 「學徒完成指定課程聲明」不是學徒畢業證書,並必須與後者一併使用。
費用全免。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2756 4123。